直流高压发生器技术要求
1.1 工作条件
环境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0℃~40℃;
b)相对湿度:≤85%(25℃);
c)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d)电源电压:单相220v±22v或三相380v±38v,且电源电压的波动应相对稳定;
e)电源频率:50hz±0.5hz;
如工作环境条件超出上述规定,应经供需双方商定,进行特殊设计制造。
1.2 外观
直流高压发生器外观应整洁完好,无划痕损伤,各种标志清晰准确。各种调节旋钮、按键灵活可靠,高压倍压部分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
1.3 自动保护装置
直流高压发生器应具各过电压和过电流自动保护装置,在非正常工作状态时,自动保护装置应使直流高压发生器自动关机。
自动保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抗干扰能力,直流高压发生器正常工作时,自动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
保护整定值调节装置应采用不易误碰结构,以避免直流高压发生器在正常工作时整定值被误改变。
1.4 高压侧电流测量装置
直流高压发生器的高压端电流测量装置应具有抗电磁干扰影响的措施和能力。高压端电流测量装置自身应具有保护功能,且测量不确定度应不大于0.5%。
1.5 电压测量装置
直流高压发生器应具有高压测量装置,其测量不确定度应不大于3%。高压测量装置的高压电阻在额定电压时,其工作电流应不小于200μa。
1.6 输出高压连续可调性和零位闭锁
直流高压发生器的输出电压应能从零开始升压,连续乎滑可调。输出电压的调节细度应优于额定电压值的1%。
直流高压发生器的输出电压调整旋钮应有零位闭锁装置,以防止调整旋钮不在零位时突然给试品加上高电压。
1.7 耐受电压试验
直流高压发生器应能耐受1.1倍额定输出电压1min,直流高压发生器应无明显闪络和击穿现象。
1.8 额定输出功率
应按4.2条额定值设计产品的额定输出功率。产品的输出功率应不小于额定输出功率。
1.9 连续工作时间
装置在额定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流条件下,允许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min。
装置型式试验时应在允许工作的环境温度及相对湿度下,在额定输出电压和电流时连续工作60min。
1.10 放电试验
直流高压发生器须经受5次额定输出电压下带模拟电容负载时的放电试验,试验后直流高压发生器所有功能和性能正常。
1.11 接地
直流高压发生器控制箱及高压变压器金属外壳均应有明显的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及接地线的安排,必须满足设备安全与人身安全的要求。有关接地的要求,制造厂应在技术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1.12 输出电压的纹波、短时稳定性和电压调整率
1.12.1 输出电压的纹波
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电压的纹波因数应小于1%。
1.12.2 电压调整率
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入电源电压变化l0%时,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高压波动的值应不大于额定输出电压值的1%。
1.12.3 短时稳定度
直流高压发生器在开机5min内,输出电压的漂移值应不大于额定输出电压值的1%。
1.13 直流高压极性
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的直流高压一般为负极性。如用户要求为正极性时,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处理。
1.14 直流高压限流电阻
限流电阻值应保证在额定电流输出时,试品上的直流电压值不小于直流高压发生器额定电压值。限流电阻应保证在试品放电时,直流高压发生器不发生损坏。
试品对地放电时限流电阻不应损坏。
1.15 环境试验
1.15.1 温度试验
控制部分温度试验满足gb/t 6587.22规定的要求,高压部分温度试验满足gb/t 2424.19规定的要求。
1.15.2 湿度试验
控制部分湿度试验满足gb/t6587.3规定的要求,高压部分湿度试验满足gb/t 2424.2规定的要求。
1.16 机械性能试验
1.16.1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满足gb/t6587.4规定的要求。
1.17 打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满足gb/t6587.5规定的要求。
1.17.1 运输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