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充放电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1-9 19:33:27 作者:拓普电气 来源:本站 浏览量:82 【字体: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充放电的相关规定!
1.核对性充放电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额定容量放电试验,放电电流不应变动过大,待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避免发生电池内部的硫化现象,而导致蓄电池内部短路。此时均采用0.1c10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23 v×n时,将会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2.恒压充电
在2.35 v×n的恒压充电下,0.1c10的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c10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并维持3 h不变。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自动或手动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为2.23 v×n。同时在浮充电过程中要进行温度补偿,即对每只单体蓄电池充电电压随环境温度给予一定量的补偿,避免蓄电池因失水干涸而失效。中心温度、补偿下限、补偿上限、补偿斜率均可根据电池性能灵活设置。
3.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补偿不了电池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设定1~3 个月,自动地进行一次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的补充充电,确保蓄电池组随时都具有额定容量,以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4.事故放电和自动充电
当电网解列或故障、交流电源中断时,蓄电池组立即承担起主要负荷和事故照明负荷,若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2 v×n时,电网还未恢复送电,应自动或手动断开蓄电池组的供电,以免因蓄电池组过放电而损坏。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进入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小贴士】核对性放电常识
1.检测方法:以实际负载进行核对性放电,断开交流电带负载放电,放出电池额定容量的30~40%。
2.判断基准:12v电池单只端压应大于11.70v, 2v电池单只端压应大于1.95v。
3.问题处理:低于基准值时,对蓄电池进行强制均充24小时~48小时,再转浮充观察1~2个月,然后对蓄电池进行放电,若容量不合格,则应考虑更换。
4.检测周期:每年一次。
信息整理:扬州拓普电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