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2-8-14 5:08:22 作者:yztpdq 来源:本站 浏览量:1712 【字体: 】
为规范、引导扬州市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经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实施。
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为推动扬州市旅游度假区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以休闲度假为核心、高端产品为重点的国家、省、市三级度假区产品结构,扬州市旅游局会同市法制办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度假推动市级旅游度假区的实质性建设,为休闲度假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政策引导区的标准征求意见稿》、《省旅游局关于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其他城市的做法,结合扬州实际,起草了《扬州市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扬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
扬州市将以《扬州市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定规范》(db 3210/t f32—2012)和《扬州市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扬府规[2012]7号)的出台为契机,以文化旅游为主体,休闲度假旅游为突破,大力推进扬州市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把扬州打造成为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旅游并重,国内首选、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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