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上调 全省参保职工养老金待遇提高
发布时间:2012-5-25 4:57:04 作者:yztpdq 来源:本站 浏览量:5598 【字体: 】
2012年5月23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消息传来,上下限分别上调1371元和274元。这是“江苏将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又一个关注度极高的民生政策。当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正式出炉。省人社厅规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025元提高到2299元,上限则从10126元提高到11497元。此外,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将提高,这意味着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会相应提高。据悉,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标准:
月最低缴费工资增274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23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987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见附表),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据此有了新的参考标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下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可按不超2011年所在地省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299元),比2011年度2025元增加了274元。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32元,比去年度增加457元。
南京等地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或将增缴18.5元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每个月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补充说明,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1794元确定。
以南京为例,2011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713元,按照省人社厅近年来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对于南京等城镇非私营单位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水平的地区,上限可以以不高于当地数据的300%确定,南京市的缴费上限将不会超过13678元,而下限则可采用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5元。如果南京市人社局确定采用2025元作为缴费基数下限,那么参保职工每月被扣掉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025元×8%(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162元,而根据去年度的1794元的最低缴费基数,个人需承担143.5元。这样算来,从今年7月起,参保职工每月养老保险或将增加缴费18.5元。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按照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计算,7月1日起,该类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将从358.8元增加到405元,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将增加46.2元。
有关人士提醒,各地参保人员2012年度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
失业金上限、薪水、加班费
跟着最低工资标准一起涨
23日,扬州新闻报道了“江苏将从6月1日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关注这一民生新政策的人非常多,“上调最低工资”影响究竟有多大?23日,记者邀请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给予详细解答。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四川、江西等14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1500元,第二是上海1450元,天津和浙江同为1310元并列第三。
目前江苏一类地区1140元的,排全国第9名,6月起,江苏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区、苏州、无锡等一类地区从1140元调整为1320元,届时,江苏将爬到全国第3位。在全国32个省区市中,工资的差异性已不像前几年那样显著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有23个省区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居全国第三
6月1日起,江苏将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作者23日了解到,此次各市市区、县(市、区)现执行的类别若需变动,将按照《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在本次通知公布之日后20天内,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类别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据了解,目前苏州地区仍执行2011年版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为11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为9.2元/小时。由于近年来河南、安徽、山东等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幅提高,前往该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正呈现减少趋势。为此,苏州不少企业均在提高工资待遇来吸引外来务工人员。
23日傍晚,苏州市人社局局长王庆华向作者透露,江苏公布的一类地区新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苏州将上浮,有望全省最高。至于上浮的标准是多少,他表示要等政府审批后才能公布。
苏州再“加码”
有望成省内最高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以南京市区执行一类区标准1320元为例,新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南京市区目前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计算,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最低为207.34元。
[走市场]
用人单位自动给员工涨薪
日前,南京出台《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如以新标准1320元计算,那么可拿792元生活补助。
暑假实习顶岗不低于最低工资
离暑假近了,很多学生将打工或是实习。《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条例一旦实施,大学生如在南京市区的企业顶岗实习,那么报酬至少为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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