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11月13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动员大会,对区划调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江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燕文作重要讲话,扬州市长谢正义主持会议并宣读《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市领导洪锦华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作了说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丁纯宣布了干部任免决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同志及各县(市、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三是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
会议指出,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这次扬州市实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是扩大中心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科学决策,是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市区政区结构、更好地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把做好区划调整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大局、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在推进区划调整工作中始终坚持“规范操作、确保稳定、统筹兼顾、严守纪律”四条基本原则,要把保障干部群众权益作为搞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首要前提,坚持以人为本,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涉及到的人员职级不变低、待遇不变差、收入不变少,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并让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感受到区划调整带来的好处;要把人财物有序交接作为搞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整体合并,平稳过渡,局部微调”的要求,做好机构移交、人员接受、财产交接和工作衔接;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搞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根本保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主动关心干部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全市上下思想稳定、工作稳定、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工作,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平稳、圆满完成。要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印章和文档管理制度。要坚持统筹兼顾,一手抓调整、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当前、一手抓谋划,把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同谋划来年发展、修编完善各项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迅速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力量凝聚到区划调整以后新的发展大局上来,共同把区划调整这件事关扬州全局、事关长远发展的大事办好,为全面提升“三个扬州”建设水平、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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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凯发-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信息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